国家安监部门三令五申明文禁止:个人私自经营灌装液化气,但是心存侥幸视政府文件规定而不顾违法违规的经营仍时有发生。 日前,光明街道安监人员在进行安全隐患巡查时发现辖区一间约10平方米的出租房内摆放着大大小小拾几个油迹斑斑的液化气瓶,经查,该处是一瓶装液化气分销点,而店主一家老小全部居住生活在这间房内。再查,该店无营业许可证、无营业执照、无相关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,属典型的违法经营户,且该店隐蔽在人流量密集的光明新村居民生活楼内,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。鉴于该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工作人员当场责令该店关门停业,然而店主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偷偷经营。为了保护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侵害,光明街道立即组织联合安监、市容、综治等相关部门采取行动对该店依法给予彻底取缔。并当场告诫店主如再继续经营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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